. 在帶領鑒定公司與法院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評估已完成的裝修工程造價時,李先生表示,這個小區很多業主的家都是這家裝修公司負責裝修的,自己也去這些業主家里考察了,感覺裝修得很不錯,才定下了這家裝修公司,雙方約定裝修形式為裝修公司包工包料,同時贈送部分軟裝。 且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與他一起和這家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的還有另外幾家業主,都是像自己家這樣,還沒裝修完裝修公司就跑路了。在多次聯系裝修公司未果后,李先生便將求助的目光轉向了法院,請求判決被告裝修公司退還未裝修部分的工程款。 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總工程價款為90000元,原告已經依約按照被告要求支付了大部分的裝修款71000元,被告在完成了水電安裝等部分工程后即擅自離場,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已無法實現。原告李某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裝修公司退還未裝修部分裝修款,以及為確定裝修工程及剩余材料總造價進行司法鑒定的鑒定費符合法律規定,因此予以支持。 綜上,判處被告裝修公司退還原告李某裝修款31659.19元,并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工程造價鑒定費。 法官提醒 如果侵權行為已經發生,業主該如何維權? 房地產火熱,裝修市場同樣火爆,從業人員魚龍混雜、水平參差不齊,不免會有劣勢低價競爭、卷款跑路的現象發生。遇到這種情況,業主應保存好所有與合同相關的材料、聊天記錄等,通過報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途徑解決。從民事合同的角度分析,業主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發生裝修公司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時,業主應要求該公司中止合同的履行,要求裝修公司提供擔保,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若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業主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民法典》的規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的裝修方承擔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如何才能避免這些糾紛發生呢? 首先要認定裝修公司的資質,因為這是對未來裝修效果、裝修質量的保障。選擇裝修公司時應盡量優先選擇資質好、規模大、社會聲譽受市場認可的靠譜公司,并充分審查這家公司是否涉訴、是否正常經營。 其次要明確付款方式。選擇全包裝修模式,一般采用階段性付款的方式,如果一些小型裝修公司不僅報價低,還要求客戶一次性付完裝修費用,請一定要警惕是否有空殼公司的可能性,避免到時候人去樓空,裝修款打了水漂。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簽訂。有合同才有法律約束,有合同才有法律保障,在簽訂全包合同之前,就要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明白白的落實到紙面上。要明確裝修范圍,細化材料信息、規格、價位等,以免后期增項;弄清楚售后服務內容、材料質保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避免后期“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