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
南寧市武鳴區龍山陵園(二期)藏龍園
土地征收預公告
南武政字〔2020〕59號
一、土地征收范
擬征收武鳴區雙橋鎮伏林村,具體以項目用地紅線確定的范圍為準(詳見附圖)。
二、土地征收目的
作為南寧市武鳴區龍山陵園(二期)藏龍園項目,擬開發用途為特殊用地。
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按照《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南府規〔2020〕12號)、《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武鳴區征收集體土地和房屋拆遷安置標準的通知》(南武府規〔2020〕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補償安置協議簽訂等工作由雙橋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五、本預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
六、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項目用地范圍內從事下列行為:
(一)搶栽、搶種青苗;
(二)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
(三)辦理產權或抵押登記;
(四)辦理工商、稅務以及其他行政許可等可能導致不當增加補償費的行為。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在實施征收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圖:南寧市武鳴區龍山陵園(二期)藏龍園項目用地范圍圖?